本文档呈观的是软件自由法律中心(以下简称“SFLC”)及本文作者的分析观点。本文不代表SFLC SFLC 的任何客户或机构客户的观点、意图、策略或法律分析结果。本文不构成有关任何特定事件或任一方的法律建议或意见。特定法律意见应始终由合格的法律顾问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提供。
作者及译者简介
Eben Moglen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及法律史教授、GPL许可证起草人之一、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首席法律顾问、理事会成员、软件自由法律中心(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创办人及主席。
Mishi Choudhary
软件自由法律中心(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法务总监,印度SFLC主席、执行理事。
王东芳
美国Ladas & Parry LLP知识产权律所中国首席代表,曾在华为公司知识产权部任国外专利流程主管、商标总监,并参与大量商业软件和自由软件法务工作
SFLC 于 2008 年发布了第一版 GNU GPL 及相关许可证的合规指导。我们认为在 GPL 软件广泛应用 6 年(包括 Android 的巨大成功,以及其他依赖于 GPL 软件嵌入设备的系统)后,是时候对我们的这份指导进行重大修订了。过去十年间自由软件在产业应用中的变化也使我们需要强调与以往不同的重点。本版指导包括对 GNU GPL 家族许可证1合规义务的逐条分析,旨在提供有关许可证要求的明确法律指导。不过,在分析之前,我们首先对 Copyleft 的基本概念进行描述,这对于初次接触者来说可能更有帮助。我们还会强调软件管理,即引入、使用、修改和分发第三方软件的一般业务流程,此流程在各类规模的企业中都与业务日益相关。因此,在本指导的最后一章,我们讨论软件管理和合规之间的关系,并提供一些直白、实用的建议来帮助企业了解如何回应版权所有者的质询和合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