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版权和 Copyleft

适用于软件的主要法律为版权法。Copyleft 运用版权法的功能性部分实现特殊结果(法律保护自由分享),这构成了此类许可证的核心法律原则。Copyleft 修改或像黑客一样“黑掉”旨在增强作者或发表者权利的版权法,从而增强用户的权利。

任何基于 Copyleft 程序的作品必须以与原程序相同的Copyleft 许可证授予许可,这有时称为 Copyleft 的“遗传效应”或“共享”原则。这一“互惠”或“共享”规则既能保护开发者,避免其面临项目的“私有”软件竞争对手,也能保护用户,确保其不仅拥有当前程序版本的所有四项基本自由权利,还能够同样自由地使用该程序的所有未来改进版本。

为使用户能够自由地学习、修改和共享,所有的 GPL 程序用户在获得二进制或可执行代码后,都有权要求分发人提供完整对应源码 (Complete and corresponding source code)。如果完整对应源码未与二进制代码一起分发,则需要附随一份书面要约(即表示愿意提供完整对应源码的书面声明),无论使用何种介质分发软件均是如此。要求分发者提供或表示愿意提供C&CS是保护用户权利的基本要求。② 满足此要求也是许可证合规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许可证中有关提供完整对应源码的要求非常具体:二进制代码的提供者必须提供或表示愿意提供所有源码、生成文件,以及生成用户获取的可执行二进制代码所需的其他编程素材。

在 Copyleft 许可下,每个用户都应有权自由地修复bugs、提升性能和二次使用代码,否则就是剥夺了软件作者原本要让用户享有的完整软件价值。如果该许可条款不能执行,那么私有代码改进最终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而 Copyleft 程序则淹没在私有代码层之下。因此不管用户拿到软件的途径是数字网络传播,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或实际产品中的嵌入,用户都有权要求源

②批评 Copyleft 或 GPL 制定此要求“有害”的各方应该知道程序员应有权对代码进行任何处理。因此,他们可能会将无源码要求的许可证视为“更加自由”。但是,如果许可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用户的权利,则不可避免地会要求相关方提供完整的源代码。没有源代码,就无法有效保障用户的自由权利。

在 Copyleft 许可下,每个用户都应有权自由地修复bugs、提升性能和二次使用代码,否则就是剥夺了软件作者原本要让用户享有的完整软件价值。如果该许可条款不能执行,那么私有代码改进最终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而 Copyleft 程序则淹没在私有代码层之下。因此不管用户拿到软件的途径是数字网络传播,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或实际产品中的嵌入,用户都有权要求源码。软件的形式对用户的权利范围或大小没有影响。

版权法授予作者排他性的专有权利。Copyleft 的“排外”应用虽然为用户提供权利保护,但作为版权所有人的作者或其代理人仍然是能够维护和保护用户权利的唯一人选。版权侵权诉讼是维权的最终法律解决机制,而且版权法本身也只允许版权所有人或其代理人针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社区也会在开源合规方面帮助版权所有人行使权利,但只有版权所有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才可在此法律体系中提起维权诉讼。